达州市组织公证人员公证管理人员集中培训 2008-07-7 13:33:38
达州市组织公证人员公证管理人员集中培训
培训会有以下三个特点。培训形式新颖。
一是由各公证处负责人分别当培训主讲人,大家既是参训的学生,又是讲课的老师;
二是大家结合办证实际,讲工作中的切身体会,讲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有的放矢,针对性强;
三是结合开展“三大主题活动”,对办证技能技巧进行了现场辅导、现场测试,现场制作要素式公证书,实用性强,使大家切实有所收获,有所提高。
这种培训方式改变了以往照本宣科的学文件,依照教材搞培训的做法,培训效果非常明显。培训主题突出。这次培训以提高参训人员责任心事业心为主线,突出了提高公证质量这个主题。渠县公证处从办理房地产公证事项,达县公证处从办理继承、债权债务公证事项,市佳诚公证处从办理夫妻财产公证事项,通川公证处从公证执业风险层面,大竹县公证处从办理批量性公证事项,开江县从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宣汉县公证处从规范受理、证据收集、审批等办证程序等各个方面,结合办证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办证中存在的风险,通过一些具体案例,分析原因,探讨改进的措施和方法,探讨规避办证风险的技巧,给参训人员上了一堂生动扎实的培训课。
培训会还对制作要素式公证书进行了专题辅导,并进行了现场制作考试,对规范办证程序,提高办证质量其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市局党委对这次组织全市公证人员、公证管理人员集中培训非常重视,专题研究了培训的有关事宜,党委书记、局长李永杰同志多次听取有关培训准备工作的汇报。各县、市、区司法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督促参训人员参会,除个别生病住院外,按要求全员参加了培训,保证了此次培训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培训会通报了省公证协会督查督办的有关蒲元太投诉案件的查处情况。讨论通过了《达州市公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局公证管理科对《达州市公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拟制过程及有关条款作了说明,各县、市、区司法局的参训领导充分发表了意见,对《办法》的内容作了修改、补充、完善。《办法》的讨论、通过和实施,初步建立起了达州公证质量监管体系。
培训会由分管公证工作的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陶华同志主持,培训会结束时,陶华书记作了重要讲话。陶华书记在讲话中对此次培训会的特点、收获作了总结,总结回顾了达州上半年的公证工作并对下半年的公证工作做了安排。
上半年,全市公证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开展“三大主题活动”为契机,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加强业务拓展、质量监管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达州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业务发展取得新突破。超额10%完成半年目标任务。为历史同期最高水平。
二是法规宣传取得新进展。提升了公证的社会认知度和公证公信力。
三是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在全行业营造了一个争先创优,弘扬正气,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四是公证质量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有效解决了公证质量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下半年,要着重要解决一个工作责任心问题,切实做到“四个落实”。认真落实质量监管办法,确保公证质量有一个大的提高;认真落实公证改革任务,确保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公证管理责任,加强公证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队伍建设措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证人员队伍。陶华书记强调指出,要认真贯彻省厅领导“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指示精神,大力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推动达州公证事业迈上一个新台阶。培训期间,永杰局长从百忙中抽出时间,自始至终全程参与,并在培训会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作了重要指示。
一是切实加强学习,提高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自觉性。
二是切实加强培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
三是加强管理,完善各项监管制度,提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推动达州公证事业迈上一个新台阶。永杰局长特别强调,全市公证人员要摆正位置,树立信心,履行法律赋予的公证职能,堂堂正正办证,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