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再次召开灾区公证工作座谈会
六月十二日,省厅分管领导李宏江召集厅公证工作处、省公协秘书处以及成都、绵阳、德阳公证管理干部、公证处主任,再次研究灾后恢复重建公证法律服务有关问题。
首先,李宏江同志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和司法部吴爱英部长的重要批示,传达了刘作明厅长在成都市司法局抗震救灾工作汇报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批示。厅公证工作处处长岳忠文就关于报送司法行政系统抗震救灾事迹素材作了说明,省公协秘书长曾平通报了省公证协会援助灾区公证处的情况并就四川省公证网开通试运行作了简要说明。
会议就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公证法律服务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对办理继承、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拆迁、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的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办证程序等问题进行了研究。特别对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的相关问题争论激烈。根据研究的情况,省厅在做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后将出台文件,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全省公证系统为灾区恢复重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省厅领导李宏江同志作了小结。他表示:地震后,省厅在最快时间内出台了公证灾后法律服务的文件,及时、有效的指导了全省公证系统在特殊时期公证工作,得到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和刘作明厅长的好评。现在进入恢复重建阶段,出现了大量的新问题要求我们研究和决策。我们要深入灾区、了解灾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公证的需求,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当前,“两法一条例”是指导灾区恢复重建的重要的法律依据。要求公证工作处、公协秘书处抓紧研究,尽快出台文件。为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及时、有效、优质的公证服务。
各地要对公证系统在抗震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体现四川公证人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