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证协会文化建设和宣传
通讯联络员工作制度
为促进我省公证行业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提高各地公证机构宣传能力,为公证事业发展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提升全省公证公信力、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决定建立四川省公证协会文化建设和宣传通讯联络员制度,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我省具有3名及以上执业公证员的公证机构,须指定1名工作人员担任通讯联络员,正常执业公证机构可推荐通讯联络员,并将该通讯联络员详细信息报四川省公证协会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委员会备案。
第二条 担任通讯联络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履行通讯联络员职责。
2、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善于捕捉新闻信息,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报送新闻事实。
3、具有较强的业务理论水平和文字能力,能够较好地撰写、修改所报送的典型案例。
4、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和协调能力。
第三条 通讯联络员的职责:
1、每月至少向四川省公证协会报送一篇所在公证机构的典型公证案例。
2、及时挖掘本公证机构或所在地区公证行业新发生的新闻事实、特色工作、典型人物事迹等,负责采编、写稿等工作,稿件要求求真务实,主题鲜明,文笔流畅,时效性强。每月至少报送一篇新闻稿件。
3、及时将四川省公证协会的相关工作要求传达至所在公证机构。
4、参加四川省公证协会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委员会组织的会议和培训。
第四条 四川省公证协会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委员会负责通讯联络员的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省通讯联络员的培训,可灵活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开展培训。
第五条 四川省公证协会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委员会负责通讯联络员的管理和工作联络,并建立工作微信群,及时传达工作要求或通知。
第六条 通讯联络员考核机制
1、实行扣分制。通讯联络员须在每月5日之前向四川省公证协会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委员会报送上月典型案例和新闻稿件,未完成其中任意一项报送工作的,每次扣1分,两项均未完成的,扣2分。全年满分为12分。
2、通讯联络员全年扣分达6分及以上的(即得分低于18分的),视为全年考核不合格。该通讯联络员所在公证机构不得参与四川省公证协会该年度组织的单位及个人评优、标准化建设验收等活动。
第七条 奖励机制
1、通讯联络员全年无扣分情况的,考核为优秀,其个人和所在公证机构有资格参与当年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评选。
2、通讯联络员上报的稿件,经四川省公证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纳发布的,给予每篇100元的稿费奖励。
第八条 本工作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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