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司法厅、重庆市司法局召开 川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

2020-07-28

根据《重庆市司法局 四川省司法厅深化战略合作 协同打造“四个共同体” 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框架协议》和《川渝司法行政区域合作重点推进项目清单》,为加快川渝公共法律服务共同体建设,推动项目落地见效,7月23日至24日,四川省司法厅、重庆市司法局在重庆市荣昌区召开了川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重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治元,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重庆市荣昌区委书记曹清尧到会致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成军和副区长李雅洁参加了会议。

陈治元表示,当前,在两地党委领导下,川渝司法行政系统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合作正处于高位推动、全面深化的新阶段,召开川渝两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正是推动川渝两地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走深走实的务实举措,要牢固树立“川渝共同体”意识,全面落实双方议定的工作任务,切实让合作愿景变为工作成效。

陈治元提出,《川渝司法行政区域合作重点推进项目清单》确立重点推进项目 45 个,涉及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共 13 个项目,从任务分类来看,四川主要牵头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业务指引和标准规范,重庆主要牵头平台融合和体系覆盖,各有侧重又互为协同,双方各自牵头了 7 项和 6 项,既有本年度必须啃下的“硬骨头”,也有需要长期打磨的“绣花功”,因此,要建立好分工联动的推进机制、督促指导的落实机制、沟通会商的联络机制。通过强化“一盘棋”思维、树立一体化理念,落实硬核措施,不断推动双方合作结出丰硕成果。

王强表示,中共四川省第十一届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定》,提出了“一极两中心两地”的目标定位,为我们推进川渝两地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发展,打造法律服务共同体提供了遵循。要按照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定位有机结合,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目标有机结合,与两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大局有机结合,与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川渝两地公共法律服务规划共创、政策共谋、平台共建、资源共用、成果共享,让川渝两地老百姓有更多实实在在的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

王强希望,要提升抓好本地基础工作、抓实本地法律服务两个认识,加快川渝两地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把本区域公共法律服务的实体、网络、热线平台等基础性工作健全完善起来。要制定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质量、评定三大标准,加快实现“两全两快”的目标任务。要探索高端法律服务机构引进孵化、便利群众的对接协作、智慧法律服务协同、项目清单销账等四项工作机制,推进川渝公共法律服务的特色品牌。

联席会议取得了落地见效的多项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共同体的合作成果。

一是审签了《四川省、重庆市公证机构协助核实办法(试行)》,通过明确四川省、重庆市域内的公证机构协助核实的范围、程序、时限、责任、费用等,两地公证机构可通过对与受理公证事项有关的涉及对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者发生在对方所辖范围内需查明的事实进行相互委托代为进行核实,进一步整合两地的公证法律服务资源。

二是审签了《四川省、重庆市公证机构证明材料清单(试行)》,通过明确四川省、重庆市域内共用198类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清单,进一步深入落实公证“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减少川渝两地公证办理过程中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推动两地公证事业融合发展。

三是审签了《四川省、重庆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指引》,通过明确四川省、重庆市域内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统一收费和办理时限,切实规范两地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适应川渝两地办案工作和人民群众的需要。

四是审签了《四川省、重庆市司法鉴定专家库组建工作方案》,通过明确四川省、重庆市域内共用司法鉴定专家的条件、程序、监管等,实现两地司法鉴定专业技术人才共享、互补,能够为两地开展专业课题、技术交流,解决疑难纷争、突发事件提供客观、科学、专业的专家意见。

五是审签了《四川省、重庆市法律援助协作业务指引(试行)》,通过明确四川省、重庆市域内法律援助事项和经济困难标准互认、法律援助机构异地协作等,统一受理标准,进一步加强川渝法律援助工作的交流与协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会议代表还参观考察了重庆市荣昌区安富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通安村“三崇堂”院子和四川省隆昌市古湖街道古宇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治公园,实地探讨了川渝两地边界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延伸、有机融合等相关事宜。

四川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重庆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和川渝两地法律援助中心等负责人,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会长、秘书长,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四川省内江市司法局等负责人和公共法律服务科科长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