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证协会召开五届四次会长会传达学习全国公证工作会暨中公协八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精神

2017-08-02

    7月25日,四川省公证协会五届二次会长会在成都召开。专题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省公证协会会长扎柯、厅律师公证工作处副处长梅勇、省公证协会副会长及协会秘书处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张军部长、熊选国副部长在全国公证公证会议上的讲话全文和熊选国副部长在全国公证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国公证协会郝赤勇会长在中国公证协会八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上的讲话;会议讨论了《司法部关于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的意见》等七个文件精神;通过了关于召开四川省公证协会五届二次理事会的决议和开展四川省优秀公证处、优秀公证员评选活动的决定;原则上通过了《公证机构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公证指导意见》《农村“五保”人员遗产非继承归属事务公证指导意见》两个意见,建议提交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施行;会议对新修订的《四川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作了对比说明,演示了四川省公证行业管理系统平台。

    扎柯会长在会议上强调,要深刻领会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内涵,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正确理解和把握公证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各项任务,着力推动我省公证工作健康持续发展。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积极配合和协助省司法厅顺利推进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将现有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改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要加强“两结合”管理体制,实现“两结合”管理体制下公证工作的巨大效益,切实让公证改革创新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取得良好效果。要加强公证服务创新,深入推进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公证服务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要严格管控公证质量,努力提升公证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