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律服务创新与风险防控

2017-01-09

关键词:公证法律服务 创新 风险防控

 

  一、公证法律服务创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完善,公证制度恢复重建和不断发展已走过将近40年的历程,毋庸讳言,公证制度对于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以及促进法治环境的日趋成熟提供了基础性的、细节性的支持,[1]起到了独特和难以替代的作用。但是,从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未来发展走向来看,同时也从公证制度、公证事业自身发展的要求来看,公证法律服务的创新正日益成为一个必要和紧迫的现实课题。所谓公证法律服务创新,是指公证人员、公证机构以至我们整个公证行业都不应满足于现有的成就,不应拘泥于惯性思维和既有的行为模式,而应自觉顺应时代进步的潮流,顺应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顺应公证事业发展的规律,不断革新现有公证法律服务的理念、内容、流程和方式。

  公证法律服务创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表现在公证行业外部与内部两方面因素的共同叠加。从外部因素来看,创新已成为国家层面的整体发展战略,是中国社会未来发展进步的重点和关键,也是我国法治建设不断进步的必然要求,毫无疑问,公证行业必须顺应这一战略的要求;从内部因素来看,创新是公证行业的活力之源,公证行业自身的发展进步、公证事业和公证制度的成长也离不开公证法律服务的创新。

  只有通过公证法律服务的不断创新,才能使公证行业避免过度依赖于某些所谓的“优势”业务而使整个行业裹足不前,丧失前进发展的动力,才能使公证行业更好地面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和参与解决纠纷的职能。

栏目推荐